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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提出离婚,丈夫却在浙江强制戒毒
法官远赴千里 办结离婚案
金黔在线讯 江口县闵孝镇女子廖某与郭某结婚10年,由于郭某因吸毒、盗窃、携带毒品等在戒毒所、劳教所、看守所度过8年时间,不堪生活压力的廖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江口县法院前往浙江省杭州市戒毒劳教所成立临时法庭审理该案,经法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江口县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后,因被告郭某正在浙江强制戒毒,经研究决定,由分管副院长率闵孝法庭于近日前往浙江省杭州市戒毒劳教所审理该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郭某在与原告廖某结婚后至今不到10年的时间里,几乎是在戒毒所、劳教所、看守所度过。1998年,郭某因吸毒在浙江庐城戒毒所被强制戒毒,2001年,郭某因盗窃在浙江洞头服刑,2003年,郭某因吸毒在浙江永嘉被强制戒毒2个半月,2004年,郭某因携带毒品在云南被劳教1年,2006年12月,郭某因吸毒在浙江温州被劳教2年。原、被告婚后真正共同生活时间不足2年,原告靠打工不仅要抚养3个幼小的孩子,还要被被告因吸毒无休止的索要钱财等。
在戒毒劳教所的临时法庭里,法官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被告表示为不再给原告及家庭带来伤害和负担,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最终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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