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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罚款 不再扣12分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交警支队获悉,从明日起,贵阳市交警支队将正式执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逾期不交纳罚款的司机将不再一次性被扣除12分。
扣分标准调整
据贵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周虎深介绍,4月1日将实施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一次扣3分、2分和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也进行了个别调整。修改后的予以扣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51项减为47项,其中扣6分的由7项增为12项,增加了“驾驶运送危险物品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5种情形;扣3分的由16项减为14项;扣2分的由13项减为12项;扣1分的由8项减为5项。
拖欠罚款免扣12分
以往,违法司机要在15天内交纳罚款,否则就要交纳滞纳金,超过3个月,司机的记分就会自动生成12分;司机连续两次逾期不交纳罚款,也会被一次扣12分。4月1日,新规定实施后,司机卡内的违法记分只会随着自己的违法行为而相应增加,不再出现因为未交罚款而自动生成的记分。
据了解,虽然司机逾期不交罚款将免除直接扣12分的处罚,但是每天需要承担应交罚款金额的3%的滞纳金。
司机欢迎新规定
昨日,记者在随机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司机认为其中“超过3个月不交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交纳罚款”这一项被删去,对司机来说是个好消息。
“忘记交纳罚款也有很多客观原因,比如工作忙一时忘记等,因此要重新进行学习考试,似乎不太人性化。”家住民生路的车主黄清说。大部分司机赞成改成通过交纳滞纳金来提醒司机按期交纳罚款。
而对于“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和“使用他人驾照驾驶机动车的”两项扣除12分的规定被删去,司机小王有不同看法。“像用他人的驾照行驶,就很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他觉得虽然这两项处罚调整后显得人性化一些,但是有可能助长部分司机的违法行为,影响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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